我的行动很简单,就是顺这条最主要的干道,从街的这头,到街中间的姨妈家去。
乡下的深夜非常凉快,就像赤脚伸进汩汩的河水时一样激人。从没有光照的堂屋走出来,我以“喝”的形式吸一口气,肩膀耸得高高的,肚皮撑得圆圆的,直到因无法再吸而艰难地停住,准备好集中注意,然后才“哗”地一下,把身体里所有污浊从口鼻里泻出去,而且为防出去的热气不慎回转,一定要在吐气的同时疾步而去,直到三四米开外,那时头昏脑胀,人变得干瘪,不能再吐气,才能确保不追上。然后,再次深深地吸一口乡间的冷气。
第一口气是最让人感觉轻快的,从头顶穿透到脚心。我大步流星地走出街上来,无论街上,街两边的房子,房子间的黑洞洞的空隙,还是点着个把星星的天上,全是一片静悄悄的。
我慢慢地走出十几步,什么声音都没有,什么人都没有,而且连狗也歇息了!越静,我越兴奋起来。就在这深夜,走在街上,好像穿行在房子团聚成的一片原始森林。但我不知道自己在兴奋什么,想喊,却害怕狗叫。
于是走路的步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奔跑起来。不够,我想飞奔,甚至想飞,我想我的腿可以像汤姆猫一样抡圆起来,但冲出去时却能感觉到腿和脚每一秒钟都在空中和地面之间停留和挣扎,我用力地把左脚抬起来,又把右脚抬起来,再把左脚抬起来……真慢,真慢!我把头用力地往后仰,看着辽阔却黑暗的夜空,顶着这股自由的劲头让自己飞奔、飞奔……
有人在后面喊我:“你跑什么呢,疯子!”脚步慢慢地停下来了,回头一看,一个黑乎乎的人影站在不远处。也许是我的堂姐。令我吃惊的是,原来只跑了这么一小段距离。我还以为早就已经到了五百米、甚至八百米开外的地方啦。我呲着白白的牙,举起双臂要么大跳、要么转圈,毫无畏惧地顺这条永远不变的街道,朝那永远不变的方向飞去。